2018港交所IPO新规: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可上市
年港交所IPO新规确实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 。具体来说 ,新规内容如下:市值与收入要求: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赴港上市时,最低预期市值要达到400亿港元。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,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。投票权限制: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 。
例如 ,2018年港交所发布IPO新规,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。案例:许多知名科技公司,如谷歌 、Facebook和阿里巴巴等 ,都采用了双重股权结构。这些公司通过这种方式,成功地在上市后保持了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。
年4月24日,港交所发布IPO新规,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。温馨提示:以上内容仅供借鉴 ,不作为任何建议,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应答时间:2021-08-12 ,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。
双重股权结构的优点:有利于公司的高管实现对企业的绝对控制 。缺点:其违背现代公司的股东治理结构,不利于股东利益保障,容易导致管理中独裁发生的可能。
港交所新规同股不同权的介绍
〖壹〗、一方面 ,对于推动国内“新经济”类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。如前文所述,港交所允许“同股不同权 ”类特殊股权结构类公司在香港上市,着实有利于增强香港市场对内地“新经济”类公司的吸引力 ,可以吸引更多的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 。另一方面,对A股市场起到探路作用,减少A股市场的试错成本。
〖贰〗、A类股份:投票权为“一股一票” ,一般为外部投资人所持有。B类股份:投票权拥有“一股多票 ”(一般是5或10票),持有B类股份的多是公司的创始股东或者管理团队 。同股不同权的运用实例 在美国上市的百度 、京东等均采用这种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。
〖叁〗、简单来说,“同股同权”意味着所有股东无论持股多少,享有同等的决策权利;而“同股不同权”则允许某些股东拥有更多的表决权 ,如阿里巴巴的B类股东,尽管持股比例较低,却能通过多票制掌控公司。
〖肆〗、「同股不同权」 ,即管理层持有的股票投票权可达「1股顶10股」,理论上,小米管理层最少持有1%的特殊股权 ,即可掌握公司控制权 。「同股不同权」制度曾被香港证监会否决,业界普遍持否定态度。其起因是中国互联网科技巨头阿里巴巴2013年计划赴港上市,最终选取在纽交所挂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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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本篇文章《港交所收费新规:重塑费用体系/港交所交易制度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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